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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9 来源:上海五星体育节目回放

全是好单位!淄博多区县发布招聘公告!

  为适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要求,提高博山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逐步优化和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一支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履职到位的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队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

  一是基础信息采集;二是重点人员协管;三是治安防范协管;四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五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六是社会治理协管;七是政策法律和法规宣传;八是落实党委、政府或上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格员工资待遇执行博山区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岗位和考核情况发放)+五险一金(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网格员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电脑、智能手机操作技能。

  3、具有博山区户籍(或配偶为博山区户籍)。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体实际的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0年10月1日前取得。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

  (5)曾参与、组织或集体或非正常访被定位骨干成员、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10月29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0年博山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报名表》、《2020年博山区公开招聘基层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核检查时使用),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和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区工作常识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1.5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如招聘计划最后一名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根据总成绩排名,先按照1:1比例确定首批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有: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考察材料中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有资质的国有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区委政法委(区综治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网格员集中学习培训和日常工作业务指导,相关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奖惩。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2年。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公司岗位情况确定是不是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聘用人员应服从工作调剂,合同期限内,严格执行区业务管理部门及所在镇(街道)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2020年淄川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A类岗位中:A1类岗位(管理岗位)、A2类岗位(专业方面技术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A3类岗位(面向淄川区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A5类岗位(面向淄川区村党组织书记、社区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免笔试,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7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别的条件的除外。

  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26日。

  定向招聘岗位依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仅限有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按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要求:“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大多数都用在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有法律和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根据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水平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市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水平发展的实施建议》(淄发〔2019〕20号)和《关于推动临淄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水平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聘临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其中:1、选聘办公室、经济发展部、投资促进部、规划建设部、财政审计部、综合服务部正职各1名

  ,共6人;2、选聘经济发展部、投资促进部、规划建设部、财政审计部、综合服务部副职各1名

  ,共4人。(二)资格条件参与选聘人员一定拥护党的领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和法规。突出高素质专业化,突出精干有活力,熟悉省级经济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有与经济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双招双引、项目推进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尽职尽责,吃苦耐劳,具有独立工作上的能力和奉献精神,符合相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正职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副职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人员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1、内设机构正职人选:现任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上人员,或任副科级满2年以上人员(任职时间计算至2020年10月1日)。

  2、内设机构副职人选: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或任科员(或相当职务层次)满3年以上人员(任职时间计算至2020年10月1日)。

  3、内设机构工作人员人选:试用期满符合年龄、学历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均可报名。

  4、目前临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职在编人员参与选聘的,年龄、学历、岗位要求适当放宽。5、受过纪律处分且尚在影响期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熟悉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对外宣传、信访维稳、办文办会、行政接待、机关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

  6、综合服务部:熟悉发改立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电力、水务等手续办理工作,熟悉请示报告工作流程,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2、组织报名。应聘人员根据选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采取单位党组织推荐、干部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应聘内设机构正职、副职的报名人员,填写《公开选聘临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正职、副职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2个岗位;应聘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的报名人员,填写《公开选聘临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领导干部个人向开发区推荐干部,实行署名推荐和书面纪实制度。3、资格审核检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检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聘用资格。

  4、择优比选。区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围绕个人履历、任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做综合择优比选,按照特殊的比例,提出意向人选。未进入择优比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5、个别面谈。与意向人选进行逐一面谈,考察应聘者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计划决策、随机应变、口头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应聘者工作经验、个性特征和专业相关知识等方面对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6、组织考察。根据比选和面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采取适当方式对有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涉及提拔重用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7、研究聘用。根据推荐考察情况,内设机构正职、副职拟聘用人选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内设机构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由开发区领导班子研究,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以及区委编办备案。拟聘用人选在临淄政务网等媒体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按照“全体起立、重新上岗、择优选配、统筹安排”的原则,鼓励开发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报名参与选聘。开发区现有在职在编人员不参加岗位选聘或选聘不成功的,由组织、人社等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统筹安排。所有参与选聘人员一定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和决定。

  2、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不明确机构性质、规格,工作人员不明确行政级别。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正职参照区管正科级管理,内设机构副职参照区管副科级管理。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到开发区工作的,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内记录的原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开发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

  开发区新选聘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任。开发区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为3年,试用期计入任期。任期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一般不得续聘。5、实行岗位绩效薪酬。

  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开发区薪酬总额与经济发展、税收增长、辐射带动作用、全省评价位次、市区综合考核评价等因素挂钩,一般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2倍,综合评价排名位居前20%的开发区,可按不超过3倍执行;综合评价排名位居后20%的,最高不超过1.5倍。具体薪酬分配办法由开发区管委会在薪酬总额内,按照总量控制、预算管理,以岗定薪、优绩优酬原则制定。6、选聘事宜如有变动,由临淄区推动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7、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17:00前,本人或委托别人将相关材料送至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区行政办公中心638房间)。具体公告及附件下载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由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公司为市财政局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承担城(乡)基础设施和交通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受市政府委托管理运营部分国有资产,进行土地整理开发。依据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招聘计划,现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及文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资格要求,在网上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做资格审核检查。学历按毕业生填报的最高学历认定。所学专业按毕业生最高学历对应的所学专业认定,辅修双学位的按主修专业认定。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来进行,其中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全球TOP300海外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检查通过后,可立即进入面试。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全球TOP300大学排名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集团公司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被录用人员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其中2021年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按期毕业后办理入职手续。薪酬待遇根据自己综合条件和具体工作岗位确定。符合淄博人才金政引进条件的聘用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待遇。如有其它事宜请电线(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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